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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工程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admin 德清律师 2024年03月10日
砌筑工程质量的基本要求:
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
3、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
4、以合同为依据,坚持质量标准的原则;
5、坚持科学、公平、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
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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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砌筑墙体质量要求的具体内容是:横平竖直、砂浆饱满、灰缝均匀、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接槎牢固。横平竖直。砖砌体的抗压性能好,而抗剪性能差。为使砌体均匀受压,不产生剪切水平推力,砌体灰缝应保证横平竖直,否则,在竖向荷载作用下,沿砂浆与砖块结合面会产生剪应力。
竖向灰缝必须垂直对齐,对不齐而错位,称游丁走缝,影响墙体外观质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一条?施工人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的民事责任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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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需要资质。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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